3月1日,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上线试运行,我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完成10个公共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的登记工作。
据了解,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按照“一个标准、两级平台”思路建设,国家数据局制订统一的登记技术和业务标准,负责建设国家登记平台,确保与各省对接,实现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和统一赋码,数据一键查询、一地登记全国互认。
我省首批相关数据登记工作由省数据局(省营商局)组织指导辽宁金科征信、大连海洋大学、大连市数据局、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大连市数产公司展开,主要包括“黄渤海与日本海海洋环境数据要素”“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标公示数据”“大连市海域使用权登记数据”3项数据资源和“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企业信用报告”“大东区智慧公交车路协同系统数据集”等7个数据产品。
下一步,省数据局(省营商局)将以全国首批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成效为引领,出台《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建成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促进公共数据“供得出、动起来、用起来”,进一步激发数据要素潜能,以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引领撬动各方数据的融合应用,更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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