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启动。
本次推荐工作旨在进一步深化“学思想、当先锋、建新功”系列活动,加快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扎实推进全省创新工作室工作提质扩面,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再上新台阶,引领广大劳模和职工投身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
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推荐工作将坚持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齐头并进,重点聚焦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中体现“工”字特色的创新项目,优先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项目、关键工艺技术突破项目,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项目,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领域的项目倾斜。同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推荐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注意推荐女劳模、女职工、退役军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领衔的创新团队。
在我省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和其他组织及派出单位的创新团队均可推荐,企事业单位原有建制的研发机构和班组等不在推荐申报之列。被推荐的创新工作室,要求有1名具有较高创新能力、技能水平、管理经验的领衔人领衔开展工作。其中,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原则上由市或省产业级(含)以上劳模或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担任;职工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原则上由技艺精湛的工匠或高级职业技能等级(包括高级技术职称)人才担任。
被推荐的创新工作室需已有效运行1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活动。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活动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定期开展技术攻关或创新活动,运作规范有序。同时,需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取得创新成果,能够切实推动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此外,被推荐的创新工作室,经省总工会组织审核、评定,择优确定的,可获得相应的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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