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权益保障作用,满足在职职工健康保障需求,辽宁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全新升级。
升级推出《辽宁省在职职工短期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2024版)》。活动适用于保障基层工会或单位组织在职职工参加体育健身运动或赛事、职业技能竞赛、大型活动等团体性活动期间及往返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会费标准分为每人5元、10元、15元三个档次,对应保障期分别为5天(含)以下、5至10天(含)、10至30天(含),超过30天再续费。每份按照不同伤残程度最高可给付互助金100000元。该活动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升级推出《辽宁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2025版)》。会费标准(每人每份25元)保持不变,会员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累计最高可领取的伤残互助金由40000元/份调整至50000元/份;会员因发生意外事故、烧伤导致身故时,身故互助金也由40000元/份调整至50000元/份;会员因发生急性疾病导致猝死,或者自疾病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身故的,增加身故互助金10000元/份。
另外,在原有《辽宁省在职职工重大疾病(35重+25轻)互助保障活动》基础上,全新推出《辽宁省在职职工重大疾病(35重+25轻)互助保障活动(A款)(2025版)》,会费标准为每人每份40元,保障待遇新增猝死身故互助金。参保职工因发生急性疾病导致猝死,或者自疾病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身故的,增加猝死身故互助金10000元/份。
据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优化调整后的辽宁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内容更加丰富,更能有效服务好广大基层单位职工会员,让更多在职职工参与到互助保障活动中,获得更好的参保体验,切实感受“娘家人”的关爱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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