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总工会:“法律体检”进企业 开出“良方”促和谐

2024-12-06 08:41:0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辽宁工人报刊社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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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企业的员工算不算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12月3日,由鞍山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市妇联组成的“法治体检服务小组”,走进辽宁四通物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公司代表提出的一连串问题得到专业解答。

  活动中,“法治体检服务小组”还对该企业进行“法律体检”,针对企业在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报酬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出“法律良方”。

  今年以来,鞍山市总工会按照省总工会“千名工会法律工作者、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进企业”法律服务专项行动部署,围绕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要求,联合市司法局、市人社局等单位,组成“法治体检服务小组”,为鞍山地区50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进企业”服务,引导企业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帮助企业规范用工,有效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鞍山市总工会根据辖区企业特点,制定“法律体检”五个一工作标准:为企业开展一次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诊断评估;为企业和职工开展一次劳动法律法规讲座;为企业提供一次劳动用工法律决策咨询;为企业制定一次防范和规避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法律处方”;指导帮助企业整改规范一次劳动用工。

  “活动刚开始推进时并不容易,有些企业觉得我们是去检查的,不愿与我们交流。”鞍山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打消部分企业顾虑,“法治体检服务小组”明确了“法律体检”不是给企业找麻烦,而是支持企业发展,发现用工“病灶”,及时预警提示,这种做法让企业易于接受并自觉整改。

  随着活动的不断深入,企业逐渐了解了工会的真实意图,开始向“法治体检服务小组”敞开心扉。位于鞍山海城市的一家滑石矿企业代表向工作人员倾诉:“滑石生产的技术含量高,培养一名技术人员需要2—3年时间,但有的技术人员成手之后,就被别的企业挖走,我们只能吃‘哑巴亏’,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法治体检服务小组”建议,企业一方面要完善自身的薪酬福利体系,另一方面在与核心技术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增加竞业限制条款,避免人才流失。还有些餐饮企业提出,举行庆典活动时需要临时雇人,他们的工伤谁负责?劳务派遣工与聘用制职工享有同等劳动保护待遇吗……面对各种疑问,“法治体检服务小组”都做出令对方满意的解答。

  鞍山市总工会开展的“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查找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受到企业和职工欢迎,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国家政策法律宣传员、企业和职工联络员与“连心桥”的作用,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用工、依法管理,将劳动纠纷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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