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总工会按照全总、省总“一函两书”工作部署,与市人社局在今年7月建立了“一函两书”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推动解决企业用工中的不规范问题。
近日,市人社局接到农民工投诉,反映我市某在建工程拖欠30余名农民工工资款,市人社局与营口市总工会取得联系,第一时间启动了联动机制。市总党组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市总法律工作部派出专业人员参与处置。经市工会与市人社局共同调查和研判,拖欠工资情况属实。市总工会为督促企业尽快支付拖欠工资,以营口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名义,向工程建筑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发出了“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督促企业尽快支付拖欠工资,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落实“一金三制”政策。
相关企业在收到“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后积极响应,从省外第一时间派出人员专程到我市解决问题。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建筑单位、建设单位4家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向建筑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了讲解。会议最终形成决议,由建筑单位特事特办,加急办,立刻垫付工人工资,解决存在的欠薪问题,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市总工会、市人社局通过联动机制,积极推动解决了投诉的30余名的农民工欠薪问题,同时解决了其他未投诉农民工工资,共计为100余名职工支付工资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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