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总工会本级企事业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出台实施,强化了制度约束,促使企事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有效引导企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事业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一是强化分类考核。针对不同类型企事业实施分类考核,根据功能定位、发展阶段、承担任务等特点,明确与战略目标相一致的经营业绩管理目标,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及权重,一企一策设定个性化指标,实施差异化考核。
二是突出科学评估。坚持定性和定量评估结合,突出质量效益占比,全面评估企事业经营业绩;同时,更具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有利于长期、科学、合理和有效评估企事业经营业绩。
三是强化奖惩“三挂钩”。一是重激励硬约束,考核结果与经营管理者薪酬挂钩;二是重实绩选贤能,考核结果与职务任免挂钩;三是重回报强责任,考核结果与上缴资本收益挂钩。
四是强化激励约束效应。一是强力保证出资人监管有效到位,即通过业绩考核与财务监督、薪酬分配、领导干部管理等有机融合,达到了“三管合一”高度统一;二是有效促进工会企事业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实,即通过签订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和任务层层分解,实现压力层层传递,激励层层链接;三是大力促进企事业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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