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总工会出台若干措施——“真金白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2024-08-16 08:43:5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辽宁工人报刊社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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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以及《辽宁省总工会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朝阳市总工会制定《朝阳市总工会关于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团结动员广大民营企业职工在朝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建功立业。

  在大力支持民企建会上,对2024年至2026年底期间民企新建工会,实名制发展工会会员25人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工会经费补助2000元至4万元。对2024年至2026年新建民企工会,2025年底前已建会的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工会,在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基础上,将市、县工会经费留成部分100%给予返还。对符合小额缴费工会组织返还支持政策的民企工会于2024年12月前全额返还本年工会经费。

  在积极鼓励创新创造上,围绕朝阳市14个重点产业集群,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对新创建的省级工作室申报项目,每个按项目实际给予10万—50万元补助资金;对新创建的市级工作室项目,每个给予2万元补助资金。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全市职工技能大赛,持续推进职工创新成果交流转化。以民企需求为导向,开展送技能进企业、劳模工匠助企行等活动,助力民营企业职工提升技能水平。

  在全力推动招聘引才上,支持各级工会对接民企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就业再就业培训。通过组织招聘会、开设“工会送岗位乐业在辽宁”等线上线下免费招聘服务,为民企和求职者搭建服务平台,缓解招工用工和就业压力。

  在推动选树先进典型上,推荐评选各级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要向包含民营企业在内的非公企业及职工倾斜,并在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评选中给予不低于35%的名额比例;面向民企持续挖掘选树一批劳模工匠、职工创新创造先进典型,并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在竭诚保障依法维权上,主动向生产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倾斜工会送温暖资金,对符合建档条件的民营企业困难职工100%纳入帮扶范围。推进民企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民企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最大限度地减轻职工因患大病、意外伤害等情况产生的经济负担;支持民企为职工开展文化体育、学习教育等活动,加强工人文化宫等阵地场所服务,丰富民企职工文化生活,提升民企职工幸福感和满意度。

  朝阳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各级工会将深入推进省总工会“三走进”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定期调研工会支持民营经济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政策措施真正惠及广大民营企业和职工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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