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生育支持方面的重要作用,带动和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举办托育机构、提供托育服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通知》明确了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的推荐对象为通过单独或联合举办全日托、半日托托育机构,主要为本单位职工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用人单位。
《通知》强调,用人单位要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在人员、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于利用自有场地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支持的用人单位,可以优先推荐申报,托育机构在托婴幼儿中本单位职工子女数占比应超过60%。用人单位托育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特别是与托育服务相关的要求;始终把婴幼儿安全健康放在首位,硬件设施完善、安全防护到位,无安全事故和不良事件发生。同时,用人单位托育机构服务价格不应高于当地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如当地没有统一的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服务价格应不高于当地的平均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在本地、本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
据《通知》安排,全国总工会将对已确定的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下拨专项补助资金;省级工会按照全国总工会补助资金数额,对本省已确定的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进行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鼓励各级工会为用人单位托育服务加大经费支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将对接同级工会,协助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托育服务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工作。此外,有关专家组将为各地开展的用人单位托育服务工作提供服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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