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解读了《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有关情况。
7月1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了《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面向2035年,辽宁将切实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实施“安全韧性、陆海联动、轴带集聚、绿色高效、提质更新”五大空间战略,逐步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建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绿色、开放、智慧、富有竞争力的美丽国土,自然、人文和信息相融合的数字国土。
在农业空间安排上,基于地区水土光热条件和农业发展优势,巩固“四片一带多点”的现代农业空间格局。着重引导中部平原精品农业片区、辽北粮油和畜牧业片区、辽西畜牧和设施农业片区、辽东林业和特色农业片区、沿海果蔬水产农业带的农业空间特色发展。到203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01.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250.67万亩。
在生态空间安排上,全面落实国家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海岸带生态屏障保护要求,构建“两屏一带七廊”生态安全格局。通过筑牢辽东山地丘陵、辽西低山丘陵生态屏障,统筹推进海岸带和多级生态廊道体系建设,夯实“两山”转化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1万平方千米。
在城镇空间安排上,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增强辽中南城市群和沈阳、大连引领带动区域发展的能力,提高沈大城镇发展轴和京沈城镇发展轴集聚发展水平,构建“一群双核两轴”的城镇空间格局,打造辽宁省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到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1.3倍以内。
在海洋空间安排上,着力打造陆海统筹、功能协调的海洋空间,优化形成“一核两翼五区”的海洋保护开发格局,推动海洋开发利用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支撑辽宁省从海洋资源大省发展成为海洋经济强省。到2035年,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7万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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