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履行好《工会法》《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工会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法定职责,全国总工会日前印发《关于加强企业职代会听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题报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严格履行职代会民主程序,将企业安全生产和保障职工职业健康情况作为职代会审议建议权的重要内容,由企业负责人在职代会上作专题报告,职工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维护好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通知》要求,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题报告要坚持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国家制定的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标准,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并应提前5个工作日发给职工代表征求意见,在职代会召开后向全体职工公示。
《通知》强调,要把职代会听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题报告工作与企业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与企业生产经营、转型升级相结合。同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集体合同草案中,应依法设定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条款,依法确立企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权利。
职代会闭会期间,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要求,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工福利设施等作为职工代表巡查工作的重点,定期开展巡视检查和反馈;利用信息化平台,将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向职工公示;发挥企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委员会)或机制作用,组织企业行政定期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组织职工代表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讨论和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等。
据悉,全总将指导各地开展企业职代会听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题报告工作的试点,在矿山、燃气、危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贸、特种设备和重点产品安全监管、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选择重点企业进行为期9个月的试点。试点工作结束时,要在试点企业开展全员问卷调查,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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