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社厅等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延长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启动实施条件,2024年暂停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和稳岗返还政策。其中,对于2023年内核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一年内,继续按原规定申领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要求,兜底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持续提高经办服务质效。进一步畅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渠道,持续推进免跑即领、免证即办经办模式,对符合条件参保失业人员落实“畅通领、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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