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共辽宁省总工会党组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印发后,我省各地工会组织认真安排、精心组织,通过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以严明纪律护航党的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
4月18日,大连市总工会举办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聚焦学习《条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为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举措,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工会工作行稳致远、加快推动“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质升级的现实需要。
会议强调,工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学习《条例》,始终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树起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当好党纪的模范遵守者、坚定维护者和有力实践者,以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促进工运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前,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围绕《条例》进行了自学。会上,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承庆为与会人员解读了《条例》,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亮剑“营商之患”》。
4月19日,阜新市总工会举办市总工会党组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市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安排部署市总工会党组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相关内容。
此前,阜新市总工会已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相关工作精神,审议通过了《阜新市总工会党纪学习教育方案》及《中共阜新市总工会党组党纪学习教育的安排方案》,列出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工作安排清单,对市总工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阜新市总工会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4月至7月,阜新市总工会将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讨、召开警示教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同时,充分利用阜新市“3+2+N”党性教育阵地,推动党员、干部把纪律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把学习《条例》纳入培训学习内容,作为“以考促学、以测强训”的重点内容,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培训,推动以训助学,筑牢思想防线。对于流动党员和行动不便的党员,市总工会将通过邮寄学习资料、网上送学等形式组织学习,确保党员学习全覆盖。
此外,阜新市总工会还将发挥理论宣讲作用,组建党纪学习教育宣讲团,深化“七送下乡”“千千结”“万名党员进万家”等活动,运用视频讲座、案例教育、情景课堂等生动鲜活的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具体的案例,把《条例》讲深讲透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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