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财政已批复下达省级补助资金2.3亿元,全力支持各市废弃矿山复绿工作。
今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总结上年废弃矿山复绿经验,一手抓推广复制成功经验,督促指导各市高质量制定2024年废弃矿山复绿工作实施方案;一手抓专项资金保障,将资金分配与项目预算执行率、资金拖欠整改情况挂钩,突出绩效导向,强化奖优罚劣,实施差别化资金分配下达政策。
省级支持废弃矿山复绿补助资金亩均标准根据近4年项目预算执行率分4档,最高标准比最低标准高18%;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项目实施进度,省级补助资金分2年下达。其中,当年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比例根据资金拖欠问题整改率分3档,最高档比最低档高14个百分点。
省财政厅将进一步指导各地统筹各类资金,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废弃矿山复绿工作,用好用活国家矿山生态修复支持政策,持续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废弃矿山复绿的有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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