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省卫健委发布消息,为持续提升我省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省卫健委、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制定印发《辽宁省“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服务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达到能力标准,全省30%的机构达到推荐标准;全省每年新增社区医院19个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工作的重点任务。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重点建设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对标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2025年,各市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村卫生室比例达到40%以上。全面加强基层卫生人员配备和培训。根据当地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居民需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全科、内科、外科、口腔、中医、公共卫生等各类适宜人才。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此外,还将稳步补齐医疗应急和传染病应对及儿科等短板。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和转诊转运能力,达到能力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化的发热诊室(传染病诊室)。继续加快基层信息化建设。加快统筹建设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推进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和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共享。逐步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布局,提高服务综合性和连贯性。优化就诊流程,实行预约诊疗,设置老年人优先窗口,保留一定的人工服务,改造无障碍通道。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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