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部署及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省总工会决定,即日起至2月,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洁净迎新春 文明过大年”爱国卫生专项活动。
省总工会明确,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开展“洁净迎新春 文明过大年”爱国卫生专项活动和万名工会干部“走进职工群众家里、走进职工群众群里、走进职工群众心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专项行动,同步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宣讲工作,营造整洁美丽的环境和浓厚的节日氛围,让全省职工群众干干净净迎新春、文明祥和过大年。
省总工会要求,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结合本地区、本产业、本行业工会实际,进一步健全爱国卫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属地属事管理责任、环境卫生巡查管护制度,扛起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外部环境卫生清扫管护责任,确保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以此扎实推进“学思想、当先锋、建新功”系列活动。要开展服务生产生活行动,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落实省爱卫办“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开展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扫除、大整治,打造整洁、健康的“工作圈”“生活圈”。要开展文明新风促进行动,组织动员广大职工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组织工会志愿者开展环保宣传,推进绿色低碳行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光盘行动”,巩固和发扬在抗疫斗争中形成的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文明习惯,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要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宣传行动,在媒体开设职工健康教育栏目,刊播爱国卫生运动、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教育内容,结合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典型先进事迹、经验做法,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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