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我省2023年度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评价考核培训会召开,标志着全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年度“大考”即将全面展开。
此次培训按照《辽宁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评价考核机制的意见〉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设置的三级88项评价考核指标,从组织领导、思想引领、素质提升、队伍壮大、地位提高、权益维护、社会评价7个方面288个评分点的1000分值进行逐一讲解。
按照《措施》要求和工作安排,辽宁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产改办)已成立评价考核组,将于1月8日至25日对各市、沈抚示范区推进产改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本次考核采取自评、抽查、交叉对检方式进行。考核组将通过听取被考核单位产改工作汇报,与有关工作人员座谈交流,查阅文件资料,并深入县区、企业实地查看落实产改情况,对照《辽宁省市级单位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评价考核评分表》进行打分,对发现的问题即时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省产改办将对各市考核情况和考核类别通过产改专报进行通报,并呈报省委改革办。省总工会将对评价为“优秀”类别的市级单位,在评选表彰中给予一定名额倾斜,优先安排在省级会议、活动中交流发言,通过省产改专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协调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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