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委会办公室的要求,现将辽宁省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5月18日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单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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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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